辨证论治概念

  三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。病与证,虽然都是对疾病本质的认识,但病所反映的重点是贯穿疾病全过程的基本矛盾,而证反映的重点是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。症状和体征是认识病和证的着眼点,是病和证的基本构成要素。具有内在联系的症状和体征组合在一起即构成证候,反映疾病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的病变本质;各阶段或类型的证贯穿并叠合起来,便是疾病的全过程。因此,一种疾病可由不同的证组成,而同一证又可见于不同的疾病过程中。

  辨证论治,是中医学诊治疾病的基本理论与思维方法,即根据中医理论综合分析四诊获得的临床资料,辨清疾病的病因、病位、病性、病势,判断概括为某种性质的证,明确病变的本质,进而拟定相应的治则治法与方药的过程

  辨证论治是诊治疾病过程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。辨证是认识疾病,确定证;论治是依据辨证结果,确立治法和处方遣药。辨证是论治的前提和依据,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与方法,也是对辨证正确与否的检验是辨证的目的,是检验辨证正确与否的手段与方法。因此,辨证与论治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体现,是理、法、方、药理论体系在临床上的具体应用,也是中医临床诊治的基本原则。